丹麦签证中心
签证中心的信息: https://www.vfsglobal.cn/Denmark/China/contact-us.html
在获得约见的前提下,签证申请人才能到丹麦驻北京大使馆、丹麦驻上海领事馆或丹麦驻广州领事馆提交签证申请。
所有签证申请(以及所有类型的居留和工作许可)将通过VFS全球服务有限公司在丹麦签证申请中心接收和返还。但签证签发的决定仍由丹麦区域签证处(广州)或丹麦移民局作出。
北京、上海和广州以外的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的签证申请纸质材料将被送往至北上广的丹麦驻华使领馆,由使领馆处理,处理完毕后再返还申请中心。因此,请预留至少3周的申请受理时间。
我们建议申请人在计划出行前至少一个月提交申请,以如期获取签证。为了更快取到护照,我们建议申请人在北上广以外的签证中心递交材料时候选择签证中心提供的护照快递服务并支付快递费用,但对此不作强制要求。如此,签证申请在使领馆受理完毕后,相关文件可直接由北上广的签证中心快递给申请人,而不是先邮寄到其他相应的签证中心。
我应该去哪个申根国家申请我的签证?
您必须去请您的主要停留国申请的签证,即你在哪一国停留的天数最多,就应该去该国的使领馆的或签证中心申请申根签证。如果是所有国家的停留天数一样,那么就去第一入境国申请签证。
例如:如果您在丹麦开会停留4天,接着再接下来是去瑞典开会2天,那么您就应该去丹麦签证中心递交签证申请。如果您在丹麦开会停留4天,接下来在瑞典也开会4天,因为丹麦是您的第一入境国,那么您就仍应该去丹麦签证中心申请签证。如果您在丹麦开两天会,在瑞典开四天会,您的主要停留国是瑞典,那么就应该去瑞典使馆或签证中心申请瑞典的签证。
严正声明:任何不遵守以上条例及规则的行为是非法的。
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持有公务护照(公务护照,普通公务护照)的申请人申请签证要通过中国外交部主管部门送签。
持私人护照的申请人,请根据规定由本人亲自到丹麦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中国政府颁发的外交护照持有者不需要签证进入丹麦和申根国家。
冰岛的签证
丹麦驻上海和广州领事馆同时代表冰岛,因此上海和广州的签证申请中心也接收去往冰岛签证的申请。冰岛在北京设有使馆,因此北京的冰岛签证请直接递交到冰岛使馆。
格陵兰和法罗群岛
如果您需要格陵兰岛和法罗群岛的签证,您需要到丹麦的签证中心来递交签证申请。其它的申根国的使领馆不能颁发去格陵兰岛和法罗群岛的签证。
香港和澳门的申请人
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者需要将申请提交至芬兰驻香港领事馆。然而疫情期间,此服务暂停,来自港澳的申请人请联系丹麦驻广州总领事馆。
蒙古的签证申请人
自2014年8月起,在蒙古的签证申请人可以把申请材料亲自交到德国驻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的大使馆。因此,在蒙古国递交的丹麦签证申请程序必须遵从德国签证申请的规则与要求。
申请人必须根据德国使馆给出的材料清单准备申请丹麦签证所需的材料。请访问德国驻乌兰巴托使馆网站了解更多详细信息。
请注意:在德国驻乌兰巴托使馆申请丹麦签证时,根据德国法规,邀请信必须通过公证认证。
如果需要了解申请程序,请您联系德国驻蒙古国的大使馆或丹麦驻乌兰巴托名誉领馆。
德国驻蒙古国的大使馆联系方式:
地址:Baga Toiruu-2 Negdsen Undestnii Gudamj, Ulan Bator 14201, Mongolia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976-11-319739
传真:+976-11-323905
网址:http://www.ulan-bator.diplo.de/
签证处工作时间:周一和周三14:00 – 16:00(需要预约)
丹麦驻蒙古国乌兰巴托名誉领馆联系方式
地址:Central Tower, 15th floor, 2 Sukhbaatar Square, SBD-8, Ulaanbaatar 210620a, Mongolia
电话:+976 11-312625, +976 77 21 26 25
传真: +976 11-312175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申请居留许可(长期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到丹麦在中国大陆的任一签证中心提交申请。德国驻蒙古国的大使馆不接受丹麦居留许可申请。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居留许可,请您看丹麦移民局的网站:http://www.nyidanmark.dk/en-GB/